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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连缴3个月可提取租房 长沙无房职工可“一年一提”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戴丹 编辑:孟畅 2015-01-29 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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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委发文,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长沙去年已实施无房职工“一年一提”

  2015年1月29日


  对租房者来说,又有了一大福音:公积金连缴3个月可提取租房。其实,从去年年底开始,长沙就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了,只是没有明确规定“需连续足额缴存多少个月”,但有“一年一提”的规定。至于如何调整,相关部门表示还没收到文件通知,但肯定会遵照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长沙报道

  1月28日,据央视官方微博账号“央视新闻”消息,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通知: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我们目前还未接到相关的文件通知,对网上的新政内容还没有研究,如果是三部委联合发文,长沙肯定会要遵照执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长沙现行政策无房职工可申请“一年一提”

  2014年1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并于当年12月18日正式施行。

  据《通知》规定,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长沙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额度不能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仔细阅读上述条款不难发现,长沙市并未明确限制“需连续足额缴存多少个月”,但对申请通过后的提取间隔周期,则有“一年一提”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是刚刚缴存了1个月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也可以提出提取申请,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视职工账户上的余额来发放资金,如果账户上的余额很少,则能一次性提取到的金额会较为有限,再次提取则需要等一年之后。

  以无房职工张三为例,他与妻子在长沙没有住房,租房的费用为每月800元,而两人每月存缴的公积金总计为600元。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现行政策,如果他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租房的申请,每年能领取的公积金额度总计为600×12×50%=3600元。

  分析借住期间,也可按政策提取公积金

  “去年年底刚刚进行的这次政策调整,实际上已降低了公积金提取门槛,申请者不再需要出示合同证明,也不再需要备案,只要在长沙的房产信息系统中查明其本人无房(已婚的配偶也无房),就可以提出申请。”上述负责人介绍,即使无房职工借住在亲戚家中,并没有实际的租房行为,仍然默认为租房,允许按政策提取公积金。

  具体申请程序为: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之后,单位给出意见,凭身份证(已婚者还需要结婚证)即可提取上年度汇缴的公积金额度的50%。据悉,这一政策主要惠及对象为常年有租房需求的外来务工者,以及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

  昨日,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正式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长沙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若要再次调整,还需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因此会有一个等待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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