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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 争年内发不动产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孟畅 2015-05-03 09:37: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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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底前

  制定相关管理细则、规章和制度

  2016年2月底前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测试运行

  2016年6月底前

  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7年6月底前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

  昨日,省国土资源厅通报,负责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正式成立,已拟定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市(浏阳、澧县、芷江)的工作实施方案、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方案,力争年内发放湖南首本新不动产证书。

  国土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职能原本分散在多个部门,今后这种状况将彻底改变。根据省编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整合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和利用。

  省住建厅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不再承担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

  省农委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接,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省农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根据《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将增设不动产登记处,对外可称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局。记者了解到,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已于近日正式成立,原本分散在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能统一到了国土部门。

  2017年6月底前建立信息应用平台

  出任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首任处长的欧阳志军告诉记者,湖南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可以概括为6句话24个字,即“整合职责、组织机构、再造流程、建好平台、理顺关系、健全制度”。

  目前“整合职责、组织机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而今年3月中旬出台的《关于开展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则成为全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试点县市先行先试,探索全省县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整合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规范及信息应用平台。

  《意见》还列出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5年6月底前,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完善县(市)、乡(镇)两级登记窗口建设,编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10月底前,理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制定相关管理细则、规章和制度,做好过渡时期的不动产登记。2016年2月底前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测试运行;6月底前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2017年6月底前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基本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和依法查询。

  浏阳拟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

  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工作之一,湖南正全面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已组织开展长沙市芙蓉区等46个县(市、区)1∶2000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生产工作。这意味着不仅你家的房子、田地能清晰显示,田里的电线杆在什么位置都一清二楚。

  作为全省首批开展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县市,浏阳、澧县、芷江的相关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当中。目前,浏阳正计划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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