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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9.23新政后你是否具备买房资格?官方最新解答在这里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2017-10-13 12: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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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13日讯(记者 岳瑾)“如果是2017年9月23日以后立户的集体户能买房吗?”“我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父母名下有两套住房,已婚的我名下也有一套住房,请问我还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吗?”……长沙9.23新政实施已逾半月,这些涉及到老百姓买房各环节变化的诸多疑问成为当下人们热议的焦点。

  针对网友最新咨询的10类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今日,红网时刻记者采访了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解答。

  同时,长沙市住建委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勿轻信某些个人微信号及公众号发布的所谓权威的错误解读和答疑信息,请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以免受骗。

  问 1:我是3年前落户长沙,目前未婚,是个人家庭户,已有一套住房,不动产证书于 2013年5月取得,请问我目前能否再买第二套住房?如果是2017年9月23日以后立户的集体户呢?

  答:根据9.23限购政策,属于本市(包括长沙内六区、长沙县、浏阳和宁乡,下同)个人家庭户,而且是2017年9月23日之前立户的,首套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可以在限购区域(长沙内六区和长沙县,浏阳和宁乡除外)购买第二套住房。

  2017年9月23日以后落户为本市个人家庭户、集体户个人,在本市无住房的,在限购区域内可以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问 2:我4年前在长沙买了首套房,已婚,但是没有在长沙落户,如果我现在把个人户口落到长沙来,妻子不迁户口,请问我能购买二套房吗?

  答:如果2017年9月23日后把户口迁入长沙,已婚,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如果该套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问 3:我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长沙市户口,我已经结婚,父母名下有两套住房,我名下也有一套住房,请问我还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答:成年已婚子女,购房资格审核与父母所组成的户籍家庭无关,父母名下的住房套数不影响该子女。该客户已婚,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只有一套住房,如果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满3年,则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住房。

  问 4:我25岁,没结婚,长沙市户口跟父母,姐姐在一起,父母跟姐姐各有一套房子,都已经满3年,姐姐也未婚,我还可以买房吗?姐姐名下的房子是否对父母购买第二套住房有影响?

  答:本人在限购区域内不能购房。根据923新政细则规定,成年未婚以个人名义申请购房,只能是本市个人家庭户或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才允许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以父母名义购房,只审核父母组成的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即成员只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房屋套数,所以成年姐姐名下的房子不影响父母购房,父母名下的第一套住房,只要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问 5:我和父母、弟弟四人在一个户口本上,长沙市户口,我成年未婚,弟弟未成年,父母名下有一套住房,请问我能申请购房吗?我父母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答:根据9.23限购政策,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不以户口本为主要审核依据,而是按照户籍家庭类别审核。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不计入户籍家庭,只能以个人身份申请购房,如果不是个人家庭户或集体户个人,则不具备购房资格。

  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但首套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

  问 6:我和妻子离婚,有一个未成年孩子判给了我,我和前妻名下各有一套住房,都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了3年,我们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请问我、前妻是否还能购买第二套住房?

  答:丈夫与其未成年孩子可以按照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允许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住房。前妻属于本市成年单身,而且不属于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住房。

  问 7:我浏阳农村户口,已成年但未婚,跟我父母和哥哥在同一个户头下没有分户,我哥哥去年买了一套房子,写了他自己的名字,请问我还能以我个人名义购买一套房吗?(如果我已婚呢?)

  答:根据923新政细则规定,在本市限购区域内,成年未婚以个人名义申请购房,只能是本市个人家庭户或集体户个人,如在本市无住房的,允许在本市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此种情况,未单独分户,不具备购房资格。如果已婚,可以参照本市户籍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问 8:我在长沙工作多年,但公司一直是发的现金工资,没有银行流水,想通过人才政策购房,请问怎样提供工资明细?

  答:根据9.23新政细则,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按人才新政申请购房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

  工资流水可包括工资银行流水或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自主创业,无法提供工资流水的,申请人为营业执照登记上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的,可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满24个月取代工资流水。

  问 9:我在长沙工作了5年,在2013年办理了长沙市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后来没有去续办,现在想以人才新政申请购房,请问我是否满足居住证满24个月的条件?

  答:居住证不满24个月。居住证证明以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交给公安部门进行电子信息审核为准(以申请人首次登记居住证之日起算,登记备案有效时间累积满24个月),申请人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问 10:我是本科学历,未婚,2017年8月份以投亲靠友方式落户本市一朋友家的户口本上,朋友已婚且已有一套住房,现在我想以人才新政申请购房,是否符合政策?我朋友如果想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否有影响?

  答:923新政细则规定,2017年8月21日到9月22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以投亲靠友方式办理落户手续的,单身申请购房,视同为2017年9月23日以后办理的本市集体户个人,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该客户的朋友,作为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房,如果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二套住房。

  如果您还有疑惑想寻求官方解答,请关注红网房产微信(redfdc),将您的问题留下,我们将收集整理,交由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权威解答。透露一下,登录红网房产,进入“红楼知乎”栏目,您想知道的问题会逐一在栏目上呈现。

  也可直接拨打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咨询热线:84662717,8466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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