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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建住宅车位须有15%配建充电桩 2018年1月1日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孟畅 2017-12-04 1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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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4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肖日凡)2018年1月1日起,长沙市所有新建小区报建时都要提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方案。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委了解到,目前,《长沙市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已定稿,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全国首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导则。”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湖南勘察设计大师孟焕平指出。

  长沙已建成公共充电桩7000多个

  作为全国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长沙在“十二五”期间启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从2015年起,长沙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已完成三批验收,主要分布在公园、酒店、政府机构、园区等公共场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长沙已建成公共充电桩7000多个。但住宅区内住户自用充电桩配建因建设标准、实施难度等原因一直推进困难。

  “住宅区内配建充电桩难度大,面临解决的问题多,所以行业内一直没有标准。”孟焕平告诉记者,住宅区内建充电桩首先要解决“怎么预留、预留什么”的问题。

  新建住宅区车位按15%指标建设充电桩

  据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自2017年3月正式着手《导则》起草工作,长沙市住建委先后组织人员到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调研,了解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规划建设情况。

  “一个原则是,住宅区配建充电桩首先不能影响现有地下车库的车位布置,建设时适度超前。”孟焕平说,考虑长沙电动汽车保有量、长沙市充电桩发展规划,同时结合长沙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长沙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指标。

  据孟焕平介绍,《导则》中将明确配建指标:新建住宅区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为住户自用时,应按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15%的配建指标建设实施,其中变压器、电缆桥架、充电桩供配电箱均要求实施到位;其余85%的机动停车位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孟焕平解释,15%的配建指标,即在小区在建成时15%的车位便同步建设了充电桩,能正常投入使用,并按地下车库分区域相对集中的原则分布。85%的预留到位,即在变配电所内应预留变压器增容所需土建条件,且要将变配电所至充电桩配电箱的电缆桥架,以及充电桩配电箱至各车位的电缆桥架安装到位,今后,市民购买了电动汽车,只需安装电缆和充电柱即可使用。

  《导则》将促进住宅充电桩规范的形成

  实际上,目前关于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问题,国内尚无统一规范,且存在诸多难题。

  孟焕平告诉记者,作为全国首个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导则,《导则》将重点解决建设和预留指标怎么定,变压器容量怎么算,电怎么供、设计怎么做,设备怎么安等问题,将促进住宅充电桩规范的形成,对充电桩建设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2008年1月1日起,根据《导则》,长沙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就必须考虑充电桩建设和预留的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长沙市大力开展建设提标工作,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推行新建住宅配备充电设施是建设提标工作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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