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个人住房将按评估值征房产税 业内人士预计短期不会征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刘李 编辑:孟畅 2017-12-21 09:27:5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1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作为楼市调控手段之一,房地产税向来牵动着各方神经。

  财政部部长肖捷12月2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此时再次发文有一定的信号意义,说明房地产税的改革思路清晰,会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的改革。

  随着中央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及各地陆续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一环,始终未远离公众视野。

  如果将2003年中央层级文件中出现“物业税”作为房地产税进入视野的起点,14年中,这项改革已经完成了数次的语境转换。从物业税到房产税,再到房地产税;从楼市调控到收入分配调节,再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各种政策吹风的表述让人们对房地产税改革有了很大的遐想空间。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一个多月前,《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就刊发过肖捷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标题与内容均一致。

  对于房地产税改革,不少税务学者表示方向既定:一方面,需要将房地产税扩围到个人住宅,因为现有房产税主要针对营业用房(包括厂房、公寓、店铺等,个人住房免纳房产税);另一方面,针对营业用房开征房产税,现在计税方式是针对房产原值,与市场价值相差较大,需改为评估值开征。

  据记者了解,对工商业房地产开征房地产税有“两湖经验”,在湖北鄂州、湖南湘潭两地曾开展业内称为“两税合并”试点,即将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按房产评估值开征房地产税。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表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该表述说明房地产税的推进要以立法为前提,所以短期内不会征收,但预计到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          

  观点

  应明确征收房地产税目的

  房地产税短期内会不会征收、征收后对房价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在学界一直有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房地产税的定位目标是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融资,与楼市调控并没有直接关系。

  房地产税能否降房价?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持否定态度。他指出,从过去房地产的价格规律看,影响房价最大的因素是房地产政策,包括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而不是税费。马光远认为,明确中国房地产税征收目的是非常重要的:是为了抑制房价,是为了抑制投机,还是通过向中产阶层征税,给地方政府增加稳定的收入来源?如果是要抑制高房价,就不应该针对居民个人,而应该对那些拥有三套以上住宅的,还有别墅等豪宅的征税,或者对炒房者直接征收暴利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按评估值征收需要各城市建立评估体系,而从目前看,房地产税预计会在一线城市率先落地,但短期很难出台。

  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义高认为,从程序上讲,房地产税的推出会有公开征求意见、审议、表决等程序,不会一下子出来。短期内对湖南及长沙房地产市场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