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房产税试点扩围,应该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的经验教训,采取“宽严并济”、“宽门槛、高税率”的思路。以笔者看,从征收对象上实行较为宽泛的原则,如果按照套数计算,应该从第三套以上住房开始征收房产税;如果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计算,应该按照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收房产税。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在税制改革方面,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是今年改革内容之一。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有了明确的官方时间表,即:2013年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现在已经到5月末,今年还剩下7个月时间,可见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经箭在弦上,几个月时间就将亮相登台。
此前,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特别是上海,之所以没有达到抑制高房价的目的,不是房产税手段本身有问题,而是房产税税率过低,起不到其应有的效果。比如:上海征收对象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税率为0.6%。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从上海房产税试点可以看出过于宽泛,主要是0.6%的税率过低。重庆试点效果之所以好一些,其最高税率达到1.2%。
这次房产税试点扩围,应该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的经验教训,采取“宽严并济”、“宽门槛、高税率”的思路。以笔者看,从征收对象上实行较为宽泛的原则,如果按照套数计算,应该从第三套以上住房开始征收房产税;如果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计算,应该按照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对象应该定位在大户型、多套房和别墅类住房上,大多数普通百姓不能成为房产税征收的对象。
房产税扩大到哪个城市需要参考两点:一是房价涨幅是否过快,投机投资性需求是否旺盛;二是征收房产税的条件是否具备?包括房产登记系统是否联网、健全等。
从地区上来说,今年至少应该扩到北京、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天津等一二线城市。
来源:江南时报
编辑:曹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