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顺应当前的改革趋势,部委和地方的关系要理顺,如果是地方的职责就要放权给地方。”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称。不过,国土部办公厅新闻处负责人则表示,此事目前还不能确定。
今年年初,国土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提出,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此规定被一些市场机构解读为500万以上特大城市可能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进而可能影响房价走势。
对此,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曾解释称,生活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不仅不在这个范围内,而且还会优先保障,比如房地产用地,2014年还将增加。包括5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还要增加,而且是主要增加的地方。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见习编辑:欧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