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物管中心可出租房屋
1月25日,记者以租客身份,来到湘腾琴岛小区的物业公司,打探是否有房源,值班人员说:“正好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刚退不久。”接着,值班人员介绍此房整洁、新大、设备全等优势。“2500元一个月,并表示不收取中介费。如果确定租房,可直接在物业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
随后,记者来到与之毗邻的高鑫麓城小区。上门询问得知,其物业公司也有房屋出租,目前登记的只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月租金2500元,业主将房子已交给他们“打理”。
记者走访长沙近十个新建小区了解到,物业公司除了日常的物业服务外,为业主发布房屋租让信息并为其打理,成为服务更周全的“管家”。物业公司凭借与业主们交流更密集,“日久生情”,便赢得业主信赖这张“王牌”,开始在房屋租让市场崭露头角,甚至有的物业公司做得风生水起。
业界:尚不足以影响传统地产中介
物业“兼职”做起了中介,不是在抢后者的“饭碗”吗?中环地产长沙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对于物业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做法,虽然物业有许多天然优势,但并不能取代中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专业中介公司差距很大。
对此,记者采访了长沙物业协会会长黎林辉,他表示这很正常,“物业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受业主委托帮忙打理,进行房屋出租或转让等行为是可以的。”物业公司在做好本业外,通过拓宽自己的服务领域,获得新的经济利益增长来弥补物业公司目前经济不增长所致的被动局面,“会收取一些服务的佣金,这一市场行为将来成为气候,对房产中介多少会造成冲击。”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分析,物业公司代理房屋租让是合理的。其一,目前还未有法律禁止其他公司不可替业主发布房屋租让信息;其二,物业公司这一行为属于增值服务,为业主提供便利,但前提是要做好原先应有的服务。叶翔锋提醒,在签署相关合同时,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及相关事项。
来源:陈勇
编辑:孟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