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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物业维修资金在改革中动起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袁云才 编辑:甘红 2017-01-13 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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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评论员 袁云才

  记者1月12日从长沙市住建委和长沙市质监局了解到,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物业维修资金在电梯应急维修和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新的办法执行之后,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指导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和异议表决这四种表决方式。电梯若危及安全,可不经业主表决动用维修资金。

  近年来,随着城市高楼大厦的迅猛增多,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步伐逐渐启动,电梯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一般情况下,一台电梯用到15年左右即迈入“老年期”,面临更换。而目前长沙市区已有的高楼,超过或接近15年楼龄的已有很多,在此背景下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提高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属应时之举。

  根据相关规定,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必须“双三分之二签名”,即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样的规定,当然是为了保障维修资金用在刀刃上,增强其透明度。可是,电梯出问题与墙体开裂、楼顶漏水等不同,它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其安全隐患比较隐蔽,往往在问题暴露之前,业主浑然不觉;二是一旦发生大的故障,可能危及生命。鉴于此,对于电梯的更新改造,由业主大会约定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和异议表决这四种表决方式,可大大提高表决效率,避免电梯安全隐患因表决周期太长而酿成事故。

  四种表决方式中,改革步伐迈得最大的,当数默认表决,即业主大会约定,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同意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相应投票权数计入已投的赞成票。这种“不投票即视为赞同”,可望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以往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往往通知贴出了很久,但召开物业大会时,参会人员寥寥无几。上门征集签名,好不容易碰到业主,还要每家每户费一番口舌。于是很多小区将这征集签名的“苦差”交给了物业公司的服务柜台,专等业主前来交物业费、水电费时签名,但这无疑拉长了审批周期。一些实在等待不及的小区就想出歪点子,找人代替业主签名,以便走完程序。而现在有了默认表决,不仅解决了以往“双三分之二签名”遇到的瓶颈,更可能激发广大业主关注物业维修的主人翁精神。

  而对于危及安全的电梯维修,新办法规定可不经业主表决动用维修资金,更是紧急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务实之举。眼看电梯运行已险象环生,如果还绕一大圈去找业主签名,表面上看是尊重业主意见,实际上是漠视业主的生命安全,电梯停运太久也会造成很大不便。何况,普通业主并不懂电梯的安全隐患,在这方面,专业机构的鉴定显然比众多业主的签名更有发言权。

  总而言之,长沙两部门此次出台的《通知》,消除了程序上的一些形式主义,使维修资金在电梯修换中的使用效率更高、更接地气。长期以来,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颇受公众诟病,一是透明度不高,二是申请使用时环节多、手续复杂,致使大量该用的维修资金却躺在账户上睡大觉。我们希望,这个《通知》的出台,能成为改革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一个突破口,真正让维修资金动起来、活起来,成为造福民生的及时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袁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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