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的一声巨响,一张沙发从天而降,万幸没有砸到人。说起前日晚上8时许的吓人一幕,在武昌区民主路654号一楼临街门面做生意的商户们,仍是心有余悸。楚天都市报记者昨日在走访中获悉,这已经不是楼下商户和居民第一次遭遇高空抛物袭击。
沙发被人从楼上抛下
商户杨女士介绍,前晚8时许,她正在店内忙生意。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嘭”的一声巨响,接着听到有人大声尖叫。她赶忙跑出自家店铺一看,门口的4级台阶上,散落着一张摔成几块的沙发。沙发旁还有小块木板、树枝等物,树枝是被沙发挂落的。
杨女士称,万幸的是,当时附近无人经过,如果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等她抬头向上看时,没有看到人,不知道是谁所扔。报警后,民警赶到,也暂时没有查出是谁从楼上扔的沙发。
这栋临街房子属于职防院宿舍小区,就在民主路何家陇公交车站旁,有两个单元,一共8层,没有电梯。昨日9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沙发已经分成几部分,堆放在一棵行道树旁。抬头往上看,几棵行道树繁茂的树枝紧挨着房子。在树枝上,还挂着垃圾袋等物品。在3楼外墙上,还有一块没有坠下的木板。
高空抛物曾多次发生
说起高空抛物,在一楼做生意的商户何女士气愤不已。去年7月一天晚上,她站在店门口。突然楼上扔下来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个花露水瓶子。瓶子刚好砸在她的右肩膀上,肩膀当时就红肿了,报警后也没找到扔瓶子的人。
另外一个商户周女士称,她们店的货车停在辅道上。去年也是被高空抛下来的一大袋垃圾砸中,前挡风玻璃被砸碎,修理费花了1000多元。
负责附近路面清扫的刘女士称,经常看到树上或路上有从楼上扔下来的垃圾。
居委会将上门作提醒
武昌区中南路街小刘家湾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称,职防院宿舍是老房子,没有物业,一些房子被租了出去,一些住户不愿意将垃圾随手带下楼,随意乱扔。居委会曾经多次派人挨家挨户敲门,提醒不要高空抛物,不要乱扔垃圾。家里没人的,还特意在门口贴上提醒纸条,但还是有人高空抛物。上周五,社区还专门对这个小区内的垃圾进行过清理。同时,社区将再次派人上门提醒住户不要高空抛物。
由于高空抛物行为较频繁,且高空抛物责任人难以认定,有商户建议社区在此处安装摄像头,监控一些居民的不文明行为。不过,社区负责人表示,目前社区经费有限,无法安装。
律师说法
造成严重后果可追究刑责
湖北高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秦小双表示,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危及到公共安全利益,应追究高空抛物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采用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要求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对某一个特定人的财产或者生命造成侵害,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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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被水泥块砸伤128户业主成被告
2014年11月20日下午,出生仅44天女婴小欣怡由奶奶抱着,在汉阳世纪龙城小区楼下晒太阳,被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块砸中头部。经抢救,小欣怡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医疗费花了10万余元,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由于没能找到肇事者,家人将该栋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索赔46万余元。2016年9月8日,武汉中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此前,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世纪龙城小区89户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3万余元。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刘孝斌萧颢
编辑:孟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