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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通道被占 物管该负责吗?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丹羊 方晴 编辑:李雅婷 2017-09-28 1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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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方晴)社区已有微型消防站,小区物管是否有必要再建站?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举行《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法制办将就《广州市消防规定(草案)》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并从即日起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公告称,听证事项具体内容包括:

  (一)广州市很多住宅小区停车位供求关系紧张,对占用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当如何处置?

  (二)在省规定每个社区应当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情况下,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无必要再建设微型消防站?

  (三)除特种施工作业外,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是否应当一律禁止使用明火?

  市法制办公告称,本次听证会将在广东迎宾馆举行,举办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 9:00。

  本次听证代表15人,类别包括:利益直接相关单位和个人代表6人,消防行业协会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市民代表2人,专家代表3人。

  报名办法

  自即日起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2日(周四)下午5:00。

  报名为听证代表的,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寸照,联系电话,对各听证事项的观点和详细理由。申请为听证旁听人的,在报名时提供以下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报名传真号码:020-83125287

  报名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丹羊 方晴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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