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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等不纳入公摊面积

来源:央广网 作者:门庭婷 编辑:李雅婷 2024-05-17 1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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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近日,广东省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共涉及六个方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是建筑物屋顶的公共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等辅助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总数不得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上述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

二是规划设计条件约定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套设施(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养老设施、垃圾中转站、配电网开关站等)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按划拨性质登记。

三是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用地,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但层高应不大于4.5米。

四是满足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阳台进深不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阳台进深超出2.4米的,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同时,住宅建筑每户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占套内户型水平投影面积比例不超过25%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超出25%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五是鼓励建设高品质住宅,利用挑高、错层的大阳台打造户属空中花园。户属空中花园中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且不计入产权面积。支持住宅建筑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可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该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且不纳入公摊面积,确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

六是结构净高不超过 2.10 米、窗台高度不小于0.45米,进深不超过0.80米的住宅建筑飘窗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来源:央广网

作者:门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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