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新毕业大学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西安新毕业大学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通知》明确,自今年6月25日起,新毕业大学生登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再免于资格审核,统一按照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办理。对6月25日前,已完成登记的新毕业大学生,在入住时,由登记项目的运营单位按照《关于支持新毕业大学生及高校教职工安居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资格核验。同时,由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根据项目运营单位上报的资格核验和入住情况,及时做好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库退库销号工作。
按照《通知》,提供希望里·滦溪、希望里·奥体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重点解决新毕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后3年内或“双一流”院校大学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申请入住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享受2年租金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承租项目租金备案价格的5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现场或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分配入住手续。
租金减免期内,新毕业大学生可随时在入住的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退出手续。租金减免到期后,由大学生安居试点项目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届时西安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入住的新毕业大学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同时,为鼓励更多新毕业大学生来西安市求职就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单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每年适时推出指定房源,开展新毕业大学生专项租金优惠公益活动,加大减免力度。对租赁期满1个月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7天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对租赁期满1年及以上的新毕业大学生,给予最多3个月的租金减免(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上述优惠政策,且不可与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黄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