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1日讯(记者 岳瑾 实习生 陶惠卿 通讯员 肖日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型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下放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工业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工业地产)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此次审批权限下放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委长沙市政府的要求部署,由长沙市住建局牵头,协同长沙市直相关部门,在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31号令、132号令下放长沙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下放的审批权限包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不含交通、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26项。放权主体包括长沙市发展改革委、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决定》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长沙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加强跟踪指导,明确授权范围;要建立对下放权限“一月一抽查、一季一回访、一 年一考核”的审批运行监督机制;要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提高下放权限的运行质量。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园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要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审批流程,动态公示信息,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要按照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的要求,完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图,细化工作流程,严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提高行政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来源:红网
作者:记者 岳瑾 实习生 陶惠卿 通讯员 肖日凡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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