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长沙召开。
红网时刻12月14日讯(记者 杨朝文 通讯员 彭小云 刘泉子 陈依妮)“市州本级明年7月1日起,县市区明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天上午,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长期交不了证”的问题,明确“交房即交证”改革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介绍全省“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内容,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0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湖南在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四市及其他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部署开展了“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一年多来,试点地区积极主动作为,在健全责任体系、优化审批方式、再造工作流程、集成联办服务等方面,大胆改革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截至今年11月底,14个市州本级和106个县市区、348个项目16万余户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同时,针对群众买房办证难问题,省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项目整改和完善手续,并联合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住建、信访、税务、金融、征信等单位建立限制清单和打击清单,联合开展2轮调研督导,强力推进问题化解,有效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截至11月底,全省共摸排问题楼盘2562个,已化解2371个,化解率92.54%,累计为72.49万户购房群众解决办证难题,追缴税费17.2亿元,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
会议提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湖南要建立起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实现“收房即拿证”。并明确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整合再造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强化监管和约束、加强改革统筹配套等五项改革任务。
其中,关于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工作流程,会议明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严格落实“多测合一”改革要求,一次测量、成果共享;由住建部门牵头,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由税务、财政部门牵头,并行开展核实核算,在竣工验收阶段完成土地价款、报建费、物业维修资金的核算和清缴,登记环节不再进行核验;由住建部门牵头,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告知承诺制,加快不动产首证办理。
关于交房交证阶段工作流程,还明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加快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取消所有不符合登记条例的前置条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既可以在交房现场发证;也可以由房地产企业统一带领后,送证上门;还可以先发电子证照,再邮寄纸质证书。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彭小云 刘泉子 陈依妮
编辑:彭笑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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