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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疑丨房屋进行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10-16 21:01:10 字号:小中大

官方答疑丨房屋进行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红网时刻新闻10月16日讯(记者 岳瑾)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6年9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6540通,中心处理各渠道工单共计323笔。排行第一的热点问题是:职工购买自住房后,房屋进行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1:职工购买自住房后,房屋进行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自2026年10月23日起,缴存人家庭对长沙市首套或第二套,且产权登记时间为近5年内的自住房开展全屋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装修提取),除需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住房装修应签订装修施工合同,明确约定装修住房地址、装修范围、装修期限、装修总价等核心条款。

2、装修范围仅限住宅类房屋整体性硬装改造,不含厨卫翻新、墙面刷新、地板更换、门窗更换、局部软装等零星局部改造工程,且不含家具、电器、窗帘等软装采购。

3、缴存人应自装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申请装修提取,且仅限以家庭名下一套自住房提出申请,每个家庭最多申请一次。不同缴存人家庭以同一套住房申请的,应间隔5年以上。申请装修提取时,住房产权应为未注销状态。

4、装修提取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总额,且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最高不得超过21.6万元。施工面积为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以住房不动产权证书载明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建筑面积为准。

5、同一缴存人仅可申请一次装修提取,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高可提额度。缴存人家庭与他人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装修提取的,可提额度按缴存人家庭所占该套住房产权比例进行计算。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产权均分。

6、产权登记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为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问题2:职工家庭在长沙市购房后,缴纳物业费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自2026年10月23日起,缴存人家庭支付长沙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物业费,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提取条件的,可每年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同一套住房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缴存人家庭以与他人共有自住房申请提取的,可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缴存人家庭所占该套住房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产权均分。

同一缴存人每年仅限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且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总额不超过3000元。申请提取时,住房产权应为未注销状态。

问题3:职工家庭在长沙行政辖区范围内有两套自有住宅,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自2026年10月23日起,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拥有不超过两套自住房,且存在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申请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其贷款条件、额度、利率、期限、资料、流程等按《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4:职工在长沙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育家庭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已育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已育缴存人家庭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不适用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已育缴存人家庭申请贷款时,除需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问题5:职工在长沙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答:1、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房所在区县(市)已有自住房,再次购买自住房且为一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查询购房所在区县(市)核减1套后计算。缴存人家庭符合多项住房套数核减政策的,最多核减1套。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不适用按照区域认定住房套数和核减政策。

2、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长沙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次数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准。缴存人家庭办理商转公贷款的,不适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黄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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