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李直建)以后在东莞出售二手房可以不用提前还清房贷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带押过户”模式进行解释说明。至于具体实施时间,东莞市住建局表示,待相关工作准备就绪后尽快另行通知。
《通知》称,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可有效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房屋交易周期,在激发存量商品房市场交易活力的同时,有利于新建商品房市场和存量商品房市场之间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保障“带押过户”资金安全,防控业务风险,推行交易资金由公证机构公证提存账户监管模式,发挥公证职能。公证机构应严格按照《民法典》《公证法》《提存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公证提存账户,公证机构提存监管资金要覆盖未清偿债务总额,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公证机构、商业银行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对接,制定具体可行的业务流程,建立完善安全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订立“带押过户”专项工作协议,明确资金提存监管各环节办理时限,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
《通知》内容还明确了“带押过户”业务流程,以及相关机构工作职能。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直建
编辑:李雨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