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北京、苏州、沈阳、广州均发布了公积金优化措施。措施为何集中在公积金调整?各地政策有何异同?
具体来看,北京明确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上浮调整,上浮金额从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广州则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苏州措施则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享受“灵活缴存、随时支取”的便利;沈阳则放宽“商转公”条件,提出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地对公积金购房措施的调整充分说明,二季度各地购房政策进一步优化和放松,购房环境更趋宽松。从区别看,措施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常规性的,如北京、沈阳和广州对于贷款额度、“商转公”等调整,这些措施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此次北京和广州的政策效果也将对一线城市后续调整提供参考。另一类是创新型的政策,如苏州结合“乐居苏城”对灵活就业人员落实“零存零取”的政策,对其他城市因城施策,支持各地需求具有启发意义。
一线城市目前依然有比较丰富的政策工具,此次北京和广州都瞄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主要为了美好居住或高品质住宅而进行的。措施既支持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又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尤其将推动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而苏州则开启了产品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模式,杠杆效应非常明显。“灵活缴存、随时支取”对于灵活就业者而言意义重大。这也提示各地在传统公积金支持(提高额度、降低首付、商转公等)基础上,也可以参考苏州模式,更好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总的来说,房地产领域已经出现复苏,但总体规模偏弱。预计提振房地产有效需求将继续成为二季度的重要工作。目前各地陆续推出的楼市政策措施中,“以旧换新”、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公积金调整措施属于频率较高的三项政策,这些措施实实在在地降低了购房成本和交易成本。二季度还应该强化既有政策的“组合”和“发酵”,以更好促进政策效应的释放。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