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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房产监管处副处长李海浪作客红网 详解房产维权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孟畅 2014-03-25 1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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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副处长 李海浪)

(访谈现场)

  红网长沙3月25日讯(记者 岳瑾)房子,在中国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向希望起航的港湾。然而现如今,买房难,买到舒心的房子更是难上加难。当消费者面对延期交房、房屋质量、面积缩水等闹心的事情,该如何维权?3月2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副处长李海浪作客红网“嘉宾访谈”,就房地产消费与维权以及湖南省房产改革等话题与广大网友互动。
  
  房产维权 七成是房屋质量
  
  根据2013年湖南省住建厅房产监管处数据显示,房产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和房屋质量问题。特别是在交房时段,房屋的质量问题占投诉的60%-70%。
  
  据李海浪介绍,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是以下5个方面。一是违规预售。即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发送VIP卡,收取定金等。二是虚假销售。即虚假广告、夸大景观、虚假承诺配套服务等。三是延期交房。即不按合同要求延期交房或办理产权证。四是违规交房。即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行交房。五是质量缺陷。即存在各种质量缺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及时落实法定保修职责等。
  
  维权通道 邮件投诉最便捷
  
  购房者在维权中依然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因“怕麻烦,忍过去了”的购房者比比皆是。红网网友提问,当购房者认为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维权?
  
  李海浪认为,首先可以与开发商相互协商,其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还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投诉。此外,可以按照约定进行仲裁,最后是通过司法维权。在向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时,主要是要求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等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及时纠正或予以处罚。
  
  要注意的是,通过书面形式投诉时,最好是通过邮件或政府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的投诉信箱;投诉内容事实要清晰,被投诉的对象名称要准确完整;尽量向当地监管部门直接投诉,以便问题解决快捷。
  
  当网友问及“投诉后监管部门如何处理”时,李海浪指出,首先需要确定投诉的事项是否为本部门之职责;然后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最后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省厅在接到投诉后原则是交由所辖区域的监管部门处理,我们予以督办。”李海浪说。
  
  信用管理登陆网站一目了然
  
  2013年年初,国家出台了“新国五条”房地产调控政策,一年的调控,对湖南省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2013年,全省房价基本稳定。”李海浪介绍,至2013年底,全省商品住宅价格370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5%,房价居全国第23位、中部六省第5位。其中,长沙市内六区商品住宅价格6482元/平方米,房价在全国100个城市中排名第57位。
  
  此外,湖南省已全面建成了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好坏大家都可以上网(www.hunfdc.com)查看。”李海浪说,全省8276家在册的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三类企业全部被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为了维护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将对新申报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审查,对不诚信等严重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予以限制项目开发、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从源头上防止实力弱、资金不足的开发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逐步淘汰目前普遍存在的“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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