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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区要求业主先交物业费后验房

来源:红网 作者:曹伟 张弈宇 编辑:甘红 2017-01-03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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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实习生 张弈宇)近几天,长沙市雨花区旭辉国际广场小区居民开始验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求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验房。一些业主因担心不验房不能够确认房屋的质量,纷纷拒绝验房收房。有律师指出,开发商此举违反了《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目前,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和美林景园社区已经介入调解。

  市民张先生是旭辉国际广场小区一名准业主,去年9月,他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高层住宅精装房。近日,原本是该小区三栋高层住宅验房交房的日子,张先生来到售楼部,却被办理交房手续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验房交房除了备齐相关资料外,还需要缴纳一年的物业费。“这太不可思议了,我没有验房,怎么知道房屋质量,更谈不上要缴纳物业费了?”

  2016年12月29日,记者来到旭辉国际广场小区前坪,现场设置了办理验房交房手续的红色帐篷。帐篷门口摆着《交付手续办理流程》标明了新房交付手续的7个步骤,包括“签到接待”“资料审核”“地产收费”“物业收费”“资料交接”“验房等候”等。其中注明,需要交纳物业等相关费用后才能够领取钥匙进行验房。在验房区门口,聚集了上百想要办理验房交房的业主。有业主怀疑,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才想先交钱,后验房。

  小区开发商湖南物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先缴纳物业费,再验房”的流程,并非对房子质量没有信心,而是之前通过合同已经约定。此外,他们担心部分业主会提出不合理的诉求。“他们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不收房,其实就是不想交物业费。”这位负责人称。

  长沙市物业监管处工作人员说,先收物业费再验房是一些开发商的惯例,但由于交房行为主要涉及开发商,他们也没有办法进行监管。2016年12月29日,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和美林景园社区工作人员已经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进行谈判,事件还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湖南凯威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孜晟说,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根据购房合同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经物业买受人查验收房,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交纳,物业买受人在查验收房时物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解孜晟认为,从这条可以看出,物业买受人需要先查验后再缴纳物业费,旭辉国际广场小区先交物业费再验房的做法明显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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