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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 市民可自愿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通讯员 廖亚柳 编辑:孟畅 2017-08-11 0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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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发布会现场

长沙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后,首笔资金监管业务办理现场。

  红网时刻长沙8月11日讯(记者 康希 通讯员 廖亚柳)二手房过户中,是否担心因为发生矛盾,闹出房款纠纷……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为了保障二手房转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长沙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市民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资金监管业务,平台也将根据“资金监管不收费、监管资金不计息”的原则,向二手房买卖双方免费开放。

  资金监管平台免费向市民开放

  记者了解到,长沙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服务平台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合作建立的服务平台,长沙银行将作为首家合作银行,为市民提供(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预受理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服务平台将在银行设立监管专户,该账户内资金不支取现金,不开通通兑,不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他非柜面支付渠道。而根据“资金监管不收费、监管资金不计息”的原则,不动产转移登记资金监管专户内的资金不计提利息给不动产买方和买方,也不向买方和卖方收取任何费用。

  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向市民大开方便之门,那么选择办理这项业务,需经历哪些流程?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文德勇解答称,当事人首先申请预受理并约定选择监管银行,受让人(买方)划转资金至银行监管账户,然后银行发送监管资金到账信息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在由当事人缴纳有关税费后,登记部门受理、审核、登簿,并向银行发送监管资金划转指令,最后由银行根据指令,在1个工作日内划转监管资金至出让人(卖方)账户,这样市民就可以拿到心仪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

  监管资金额度由买卖方自行决定

  文德勇提醒到,监管的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可转入全部价款,也可以是部分价款,而监管部门只对当事人划转至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负责,其他权利和义务由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

  在未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之前,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申请退款。文德勇表示,主要存在两种情形,其一,因卖方司法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终止,监管部门有权将买方已转付至监管账户的购房资金退付给买方,买方可依据约定和受损失的程度,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其二,在登记未完成登簿之前,双方约定撤回登记申请的,监管部门可根据双方申请将买方已转付至监管账户的购房资金退付给买方。

  即日起,想要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资金监管业务的市民可以去往晚报大道150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以及马王堆中路248号房产交易大楼三楼等3个地点办理相关业务,也可拨打热线电话0731-845291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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