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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存量房交易网签新系统启用 网签提前审现场直接过户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冷靖华 编辑:李雅婷 2017-08-24 0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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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冷靖华)昨天,市房管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的通知》。即日起,我市到房管部门实行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存量房交易居间服务时,应登录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据了解,今年3月该新系统已在汉阳区房管局试点,仅3个月时间在新系统上备案的经纪机构就占该区经纪机构总数的七成,市民对新系统也十分欢迎。随着经纪机构陆续到新系统备案,未来黑中介、灰中介将被逐步淘汰。

  网签流程提前填 现场直接办过户

  “所有网签手续都能提前在系统上审核通过,买卖双方最后只需拿齐审核过的材料、合同,直接到房管局办过户即可。”一位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以前办二手房交易可麻烦多了,今天拿表、明天申报,起码要跑两到三趟房产局办理手续,现在所有查询、审核、交易资料的准备、包括买卖合同都可以在中介店准备齐全,便利多了!

  市房管局方面介绍,现在交易,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签新系统中录入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内容和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房屋交易部门对购房人资格进行核查,48小时内反馈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核查通过后,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可直接打印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并提交至区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核查未通过的,购房人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购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窗口进行异议复查。异议复查成立的,应再次提交资格核查。

  个人可免费使用新系统

  新系统的推行,主要针对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那么个人交易如何办理呢?

  记者了解到,对于个人自行交易的情况,当事人可委托具备网签系统使用权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完成房源验证、网签合同等工作,但需自行到区房管局办理购房人资格核查和房屋交易手续。

  市房管局介绍,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按照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操作流程完成各项工作,在协助个人自行交易进行房源验证、网签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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