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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的房子需要给个说法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盛翔 编辑:曹文飞 实习生:邹双 2013-09-25 0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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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木“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24日上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龚爱爱原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引发舆论关注和质疑。此次开庭,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并未涉及房产和财产。(9月24日新华网)

  “房姐”龚爱爱有两多,一是房子多,仅在北京就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二是户口多,不同名字、不同身份证号码、不同户籍的身份证竟然有4张。此次审判主要针对的是后者,但公众最想知道的其实还是前者:她的巨额财产来源究竟是什么?此次审判未涉及房产和财产内容,是否意味着她的财产来源都合法,仅仅因为持有多个户口而涉嫌犯罪?

  “房姐”之所以叫“房姐”,当然主要是因为房子多;相比其户口问题,数额巨大的房产,是更应该受到重视的“犯罪线索”。此次审判,相关部门似乎依然延续了之前“表哥无表”、“房叔无房”的模式,对“房姐”的审判,再次不涉及房产问题。这样,案件宣判后,很可能意味着“房姐”所有房产都将因此而“洗白”,因为它们都经受住了法律的“检验”。为什么审判“房姐”不涉及房产问题,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本身就属合法所得,这不应该成为一个谜。

  新华社曾发表评论指出:“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表哥”的表是哪来的,“房姐”的房又是拿什么钱买的,这可不只是公民隐私,而更是公共事件的舆论关切;越是掖着藏着,越是容易让人往黑暗处想,真的没有问题,就该公开回应以消弭质疑。盛翔(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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