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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曹文飞 实习生:邹双 2013-10-15 0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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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是“重阳节”老有所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使“以房养老”成为热议话题。本版特组织系列文章介绍国外以房养老制度的建设及施行情况以供借鉴

  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4+2+1”的家庭模式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老人晚年花费也在剧增。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金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此背景下经过多年酝酿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俗称“以房养老”亦即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将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以房养老”似乎能够破解“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悖论难题于是专家们将其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由此成为热议的焦点。但事实上需要对此进行理性的分析。

  一是明确“以房养老”的基本定位即为诸多养老服务产品中的一个补充选项不能由此推卸政府责任。我国未来将以多种途径应对养老问题在政府兜底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高端化服务是自愿的、自主选择的行为。老人还是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其次要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同时要以机构养老为补充还可以选择医养结合模式。国家在上述4种主导养老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方面力量投入包括鼓励金融保险行业开发面向养老服务的产品如“以房养老”。

  二是“以房养老”的惠及范围有限。“以房养老”基本条件是拥有产权、独立住房、家境适中、地价较高。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人。正如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认为的那样老人大部分并没有购买商品房而多是单位分房;真正有条件以房养老的是四五十岁、购有商品房的中年人。从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来看一般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在60岁以上这两个条件其实已经将适用这种养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个有限范围。可见“以房养老”惠及范围有限。据分析符合以房养老条件的最有可能是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继承等问题。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的境况。

  三是“以房养老”实施障碍很多亟需认真研究对待。第一法律制度的准备不足权利及时、有效救济的执法监督和司法环境需要改善。

  第二相关金融机构的能力与信心预期不足。“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最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主要担心房价下行;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难进差的服务又不到位;产权制约:由于相关理解差异较大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

  第三存在诸多观念误区。一是“以房养老”与传统赡养义务的冲突。除了经济义务以外容易被忽视的是感情慰藉等困扰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核心问题同样是重要的赡养义务这些可能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更加严重。二是以房养老最大的障碍还是“养儿防老”这一深刻影响中国老人的传统观念。如果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银行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难以接受。尤其如公众担心的那样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正如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

  四是防微杜渐重视风险防范。即使“以房养老”是国际上成熟、普遍的养老方式之一尚且问题不少更何况作为国内新事物国外已有的法律风险需要防范。由于以房养老并非政府在基础养老保险之外提供一项额外养老福利政策而在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从美国施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几十年的经验来看该项政策对于借款人而言存在诸多风险如合同条款复杂、未来生活状况不确定性大、配偶可能会被驱逐、税费高昂、惠及范围受限等。在我国法律法规亟需明确否则政府层面很难推行;执行中“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广;“以房养老”需要及时有效监管、权利救济和公正的法治环境:仅以房地产评估为例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五是重视强化研究力量尤其是实证研究。以房养老涉及民法、行政法等诸多法律问题不妨实证研究相关领域理念的嬗变、基础原理的灵活运用和监管变革等具体问题;研究以房养老惠及人群范围等现实问题;及时总结国外模式和基本规律制定符合国情的特色模式为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六是重视宣传、理性宣传、善于宣传勿动辄说满话。媒体和政府有必要吸取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训从1985年的“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到1995年的“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再到2005年的“养老不能靠政府”步步现实但也步步被动。例如法国的以房养老措施对于一些老年人具有吸引力但具体运作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跟踪关注。

  总之以房养老作为新事物亟需热情鼓励但就像美国政府给出的提醒一样“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不是免费的午餐”市场经济的诸多不确定性需要我们冷静研究、理性对待防止“看上去很美”而是需要跳出“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很多新事物的周期规律。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曹文飞 实习生:邹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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