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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物业费均可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新政今日起正式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黄怡萍 2026-10-23 14: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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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0月23日讯(记者 岳瑾)10月23日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2号)正式施行,政策有效期5年,省直公积金中心遵照执行。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新增物业、装修两项提取情形,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助力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其中,装修提取最受市民关注。

缴存人家庭针对长沙市范围内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开展全屋整体装修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计算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总额最高不超过21.6万元,同时不超过实际装修费用。

根据新政规定,申请装修提取需满足相应时限条件:房屋产权首次登记到缴存人家庭名下未满5年,且装修合同签订时间未满1年。规则同时明确,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1次;不同缴存人家庭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需间隔5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暂不支持办理装修提取。

针对日常居住场景,新政新增物业费提取情形。缴存人家庭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长沙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个家庭每年提取额度上限为3000元。此外,缴存人家庭购买长沙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的,还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契税、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额度。

据了解,此次新政还同步优化了直付购房款、代际互助、“可提可贷”等多项现行政策,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利好,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长沙市民如需咨询公积金方面政策,可拨打长沙住房公积金24小时热线电话0731-12329。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新政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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