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的叶老太买了套房住了5年,竟被真正的房主告到法院要求搬出,原来,她买的是别人租来的房子。日前,常州钟楼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调解,叶老太限时搬出,房主补偿她装修款及垫付的水电费共4.5万余元。
叶老太身体硬朗,老伴过世后,为住得离女儿近点,2007年,她通过中介认识了戚某。戚某称自己在蓝天花园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价格便宜,但暂时办不到房产证。叶老太看了几次觉得很满意,花26万元买了下来,很快就装修入住。
住了5年,今年上半年,自称房主的孙某上门了,要求她搬出。叶某赶紧联系戚某,发现联系不上这才知道上当了。报警后,戚某很快被抓获,交代房子是他租来的。
见老太太不肯搬,孙某诉至法院。叶老太认为,自己在房子里住了5年,孙某从未提出异议,存在明显过错,而且经济适用房在没领到产权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出租的,孙某将房子租给戚某是自己被骗的重要因素之一,孙某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老人的感受,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常州日报
编辑:曹文飞 实习生:邹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