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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聚焦:关注城镇化中的不良倾向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庹登军 编辑:曹文飞 2013-11-26 09: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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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大县城 面对三道“坎”

  湖南桂阳县县长 庹登军

  桂阳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总人口88万。近年来,桂阳在加快旧城区改造的同时,重点推进新区组团建设,城区面积扩大到25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0万,县城面貌焕然一新,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推进县城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主要有“三难”。

  一是建设资金筹集难。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增加一个市民,需新增综合投资至少10万元。据此测算,我县未来几年城市建设投资将达300亿元以上,但目前县财政仍然属于保运转财政,加快县城建设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现在,国家对县城建设的投资明显偏少,而且对平台融资和“BT”项目建设(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严管严控,资金筹措难上加难。

  二是征地拆迁实施难。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征地拆迁,虽然出台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对象的获利预期与现行的补偿政策存在较大差距,而且目前的征地拆迁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较重。

  三是用地指标争取难。我们在加强县城建设的过程中,注重产业支撑,加快园区发展,推动产城融合。但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往往遇到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与用地指标相距甚远的困难,且争取新增建设用地和林地指标耗时长、速度慢,贻误了发展时机。

  破解“三难”,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第一是“转”,转移发展方向,突出县城建设重点。从实践来看,当前,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四化同步”,最大难点和薄弱环节在县域,重点和着力点在县城。因此,应从顶层设计上把加强县城建设摆上前所未有的高度来谋划、推进。

  第二是“放”,推进简政放权,增强县城建设活力。打破以往上级向下级“放权”采取逐级让渡权力的传统做法,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尽可能地把省级、市级的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县级,让县级政府拥有更多的自主发展权,减少审批环节,降低“过程成本”。

  第三是“强”,政策扶持要继续强化,加大对县城建设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县城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县城建设的资金困难。

  (本报记者 颜 珂整理)

  改造城中村 力争“三赢”

  湖北谷城县县长 龙小红

  城中村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城市。由于房屋陈旧,生活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社会治安管理混乱,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安全隐患难以消除等固有的缺陷和顽疾,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城市土地资源,造成城市“虚肿”,也直接制约了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成为城镇化进程的羁绊。

  改造城中村,已成为各级政府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位于湖北省西北部的谷城县在改造城中村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通过招商引资,改造完成后,1350户居民将住进宽敞明亮的公寓,同时还将新增建设用地578亩。实践证明,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民生,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

  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改造成本过大。由于城中村房屋密集度高,当前市场房价总体偏高,群众对拆迁补偿期望值高,这“三高”造成拆迁成本过大。同时,城中村交通、电力、通讯、供排水、绿化、亮化、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要解决这些问题,必然要增加投入。

  二是缺乏改造市场主体。与“净地”开发相比,城中村改造拆迁难、投资大、程序多、耗时长、收益低,难以吸引市场开发主体。

  三是缺乏有效的推进措施。城中村改造涉及千家万户,矛盾多、纠纷多、处理难度大,政府常常面临进退两难局面。一旦做成“夹生饭”,将会给基层政府带来沉重的政治、经济负担。

  在一些城镇,违法抢建成风,城中村早改早主动。而城中村改造又是低效益甚至贴本的项目,建议参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出台针对城中村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政策,力争实现“三赢”,即:村民赢得满意的生活环境,社会赢得优美的城市环境,开发经营者赢得合理回报。

  (本报记者 杨明方整理)

  有县无城 发展受影响

  河北宣化县代县长 冯文利

  宣化县隶属于张家口市,是河北省3个“有县无城”的寄治县之一,县政府驻宣化区。长期以来,城市平台的缺失对全县各方面发展均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经济方面,由于自身缺乏城市平台,生产要素聚合能力低,导致产业发育不够健全。在涉及税收的23个行业中,计算机、娱乐等行业为空白;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商贸和餐饮服务4项年平均收入只有4600万元,而周边相邻的县区,同类收入都在4亿元以上。

  城镇建设方面,“有县无城”导致城镇化率长期偏低。2012年,宣化县城镇化率26.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低于省、市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去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316元,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603元、1765元。

  民生方面,由于人口布局分散,不能满足大型公益项目覆盖人口、服务区域等条件,导致大型公益项目难以落地,群众无法享受高水平的城市公共服务。目前,县级青少年宫、活动中心、标准化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全部为空白。同时,县政府驻地宣化区的高水平服务设施也对县内各类优质资源产生了很强的吸附效应,资深医师、优秀师资、优质生源和高收入人群大量流向兄弟城区,对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造成影响。

  可以说,“有县无城”已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期盼国家能够对类似的寄治县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要在土地指标和项目上倾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在投放方向上对寄治县给予倾斜,推动城市尽快成型;建议设立中小城市发展基金,对寄治县给予资金扶持。

  (本报记者 杨明方整理)

  既要进得来 更要过得好

  黑龙江尚志市市长 尹承云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在推进城镇化的实践中,我切身感受到许多实际困难和矛盾,如缺乏科学系统规划、建设资金短缺、投资融资困难、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必须按照“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的要求,着力提升县城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推动农民向城镇有序转移。

  应在畅通进城渠道上下功夫。虽然许多地方制定了吸引农民进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收效不明显。当前进城的农民多以个体从业者、陪读及进城养老人员为主。因此,要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及其增值收益的合法权,从思想上消除顾虑。要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组织、扶持“种粮大户”等措施,促进农村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民承包地的有序流转,将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

  应在强化就业保障上下功夫。农民进城,需要就业以维持生计,这就必须解决好产业支撑的问题。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坚持把经济发展放在城镇建设的首位,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互促互动,协调推进。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条件,侧重优势产业,进行错位发展,构建项目落户、企业集中、产业聚集的平台,大力推进“产城一体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城镇承载能力,为新增城镇居民提供优质就业环境。

  应在完善公共服务上下功夫。当前,由于地方政府缺乏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应财力和基础条件,农民进城后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还有很大的差别。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支持激励政策,努力推进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民进城的生活居住条件。同时,加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维护进城农民各项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收入。

  (本报记者 郑少忠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庹登军

编辑:曹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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