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温州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联合发出倡议,表达了对“房闹”现象进行抵制的坚决态度,并恳请当地政府干涉。(4月17日新华社)
花样繁多的“房闹”行径,将购房者气急败坏、不择手段的姿态暴露无遗。联想到“新业主阶层”的身份背景,此类闹剧的一再上演,难免让观察者从整体上对中产阶级的心智、素养等忧心忡忡。不成熟的消费者、典型的输不起心态。在“只准涨不准跌”的执念下,房企任何风吹草动的降价行为,都会被无限放大、引发强烈反弹。于是,原本正常的价格波动,却一次次以打砸撒泼的形式收场。
拥有充足选择权的消费者,理应对自己的每一次选择承担后果。只要不存在欺诈、误导、胁迫等情形,买房者自交易完结之后,便无权对房企再提附加要求。意图制造事端阻止开发商降价,无疑侵犯了后者的自主定价权。就此而言,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呼吁政府干预“房闹”,并非单纯是无理取闹的撒娇,而有着其合理合法、合情合规的一面。毕竟,公共部门本就有义务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
面对市场的正常波动,消费者应保持起码的克制。降不起、输不起,一哭二闹,既有失格有辱体面,也在无形间将自己推向了被动理亏的局面。所谓维权,一旦演绎为恶语相加、拳脚相向,维权者也便成了逞恶者,继而失去了道德上的优势,冲淡了身上令人同情的悲剧性。“房闹”之悖论在于,维权者沦为侵权者,他们最初的合理诉求被忘记,现实的野蛮行径却被铭记。
备受“房闹”折磨的温州房企,摆出一副委屈无奈的模样,转而恳请政府干预。这幅情景,全然颠倒了购房者与卖房者的强弱形象,实在滑稽。只是需要厘清的是,开发商未必真就这般楚楚可怜,购房者也未必当真那么蛮横无理。若无之前伏笔,谁会寻衅挑事?既有诱因,必有恶果。当初卖房者口口声声、信口雌黄,千方百计诱导消费者出手购房,而今又怎能怪购房者情绪激动呢?
虽有空前规模的市场,却无与之匹配的信仰,房产交易往往充斥着混乱。终究,有太多问题需要厘清,比如何为合法、适度的营销?什么才是具有法律效率的承诺?又该怎样留存证据、捍卫权益?凡此种种,若无明确的规则传统,各行其是、彼此试探,酿成一系列出格景象,也就可以理解了。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孟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