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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别人名字买房,房产证上的TA真靠谱吗?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颖 编辑:孟畅 2014-06-13 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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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有很多人为了享受各种买房福利,采取隐名买房的做法,即由自己出资,找亲戚朋友代为购房。举案说法栏目,今天为你解读隐名买房的风险。

  潇湘晨报记者刘颖 实习生张璇 长沙报道

  案例

  房产证上的人将证件挂失后办新的

  出资者:王女士夫妇 房产证姓名:丈夫的弟弟

  2013年,在长沙做房屋中介的陈先生从长沙一名姓王的女士手中租下一套老房子。陈先生一次性签了10年的租房合同后,自己出钱把老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并隔成三个单间用来转租。但今年3月,王女士的小叔子找到了陈先生,表示自己才是这套房子的房主,要求将房子归还。

  原来,当初买这套房子时,王女士和丈夫二人的单位正在集资建福利房,如果在外购买商品房,则不能享受单位福利房,于是夫妻俩商量,决定用小叔子的名义来购买这套房。“钱是王女士夫妻给的,只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王女士小叔子的。”陈先生介绍,后来王女士的丈夫去世,“她老公的弟弟就去房产局挂失了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并且补办了一张新的”。

  [律师解读]:12348热线的李玉琴律师介绍,“后来陈先生决定先住着房子不搬走,如果王女士的小叔子要陈先生搬走,就需要去法院起诉陈先生,虽然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很高,但陈先生争取了时间成本,至少可以等到王女士回国处理此事,或者要求王女士补偿部分装修款。”李玉琴说。

  自己花钱买房有可能惠及兄弟姐妹

  出资者:芬芬 房产证姓名:芬芬母亲

  在长沙长大的芬芬(化名),因为嫁去了永州而将户口也迁出了长沙,儿子成年后回到长沙工作,夫妻俩想在长沙给儿子买套婚房。

  “结果看中了两套房子,挨在一起,可以打通了做大房子,也可以一个当工作室一个当居住室。”芬芬介绍,由于自己和老公、儿子的户口都不在长沙,按照当时的政策,无法同时购买这两套房子,家人凑在一起商量之后,决定用长沙户口的芬芬妈妈的名字买房。

  房子买好后,芬芬的儿子住了进去,但最近芬芬妈妈突然的一次住院,让芬芬紧张起来。“老人家有6个子女,如果老人意外过世,这两套房子就变成了遗产,按法律规定6个子女都有继承权”芬芬找到12348咨询,该如何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且能最大限度避免费用问题。

  [律师解读]:李玉琴表示,用家人名字购房,看起来是最稳妥的,但本案中芬芬用老人家名义购房后,如果老人的其他子女不愿意放弃遗产继承权,一旦老人意外过世,所有子女都将有这两套房子的继承权。“当然,也可以提前通过遗嘱或者赠与的形式解决,但实际操作起来都可能导致家庭的矛盾。”

  [律师提醒]只要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风险就无法避免

  还有一种隐名买房的情况,现在也比较多见:拆迁房、安置房或是单位的集资房,原房主将房屋低价转让,但房产证上却无法更改姓名。

  “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双方签一个协议,证明房屋实际出资方是谁,但目前我国的集体土地小产权房是不允许集体以外户口的人购买的,因此如果买的是小产权房,这个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李玉琴律师介绍,即便是商品房,双方在买房时签订了协议,但只要房产证上写着别人的名字,也仍然无法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出资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所有者很可能私下将房子进行买卖或出租。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颖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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