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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以英式方法根治房地产腐败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作者:叶檀 编辑:孟畅 实习生:李雅婷 2014-08-06 17:02: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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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8月4日刊文,指出房地产与腐败关系密切。
  
  2013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地区为吉林、山西、安徽、湖南、广东、云南等6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显示,上述六省均发现房地产腐败问题。
  
  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地区为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述地区均发现房地产腐败问题。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情况和各地方的整改通报,整体上看,在前三轮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达95%。
  
  事实证明,房地产是腐败高发区。房地产是地方政府手中最大宗、最值钱的资产,地方政府可以进行土地交易,得到地方财政收入。房地产领域腐败多,说明官员把在房地产领域寻租价格高、获利厚,符合经济学原理。就象以往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成为贪腐的重灾区,是一个道理。
  
  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表显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万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3.1万亿元,2012年降到2.7万亿元。土地出让金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95%,作为衡量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重要指标,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达到4.1266万亿元的历史纪录,同比增长约45%。
  
  如果以千分之二的保守佣金估算腐败租金,仅以土地出让金一项计算,有78.146亿元,这点钱化到土地财政的大海里,一点痕迹也不会露。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如果以土地款、工程款的10%计算租金,租金数量非常可怕。
  
  找个土地贪腐犯容易,进行制度制约不容易。
  
  最好的办法是让市场说话,把租金降到零,减少土地贪腐的内在动力。如果土地私有、市场自由交易,政府官员的手插不到市场,即使有租金,数额也会低得多,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政府对市场的管制越少,租金就越低。7月8日披露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涉及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明确要求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为许可,各类主体可平等进入市场。在行业准入方面,在市场门槛方面,政府不再插手,行政执法管的是企业是否遵守游戏规则。
  
  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推进不很理想,在土地市场根本就无法推行,地方政府拥有土地事实上的所有权,所有的环节从规划、审批、征地、生地变熟地,政府是土地市场最重要的审批者与交易者,除非中国土地所有制变革,否则,土地市场就是一个天然的寻租场。
  
  既然如此,最好的办法是让寻租场透明,寻租场中有不同的利益集团相互制约,提高寻租成本。
  
  内地土地政策基本来自香港地区,香港地区来自英国。
  
  香港土地除了一块圣公会土地外,在回归之前均属英王所有。香港卖地扩大贫富差距,却未造成普遍贪腐。一则税收对公共财政重要性高于卖地,从1971/1972年度到1997/1998年度的27年间,香港政府卖地收入累计2554.23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13.5%,最高的80年代初期1980/1981年度,卖地收入占比一度高达35.6%。因此,政府不会偏袒开发商,还要顾及到其他企业的生存环境。二则香港有廉政公署作为鹰眼,盯着公职人员。三则香港有立法会,政府的猫腻有其他利益集团盯紧。
  
  英国土地归英王所有,个人和私人机构仅拥有土地使用权,但英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交易,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以至于国民常常忘记自己获得的不过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如果政府或公共机构进行法定建设,需要通过强制购买来获得土地使用权,这一交易透明公平,受到法律保护。
  
  境内外的先进经验,加上中国本土特色,中国改革思路大致如下:中国的土地管理部门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付监督之责;同时作为中式廉政公署的纪委负有全权督查之责;人大代表权力机构对政府有否决权;法律作为公平的救济底线,捍卫民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据叶檀博客)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作者:叶檀

编辑:孟畅 实习生: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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