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公租房廉租房并轨一个窗口办理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颖慧 编辑:孟畅 2015-02-03 08:44:3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2月3日讯(记者 赵颖慧) 近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做到统一保障房源、统一保障对象、统一申请受理、统一实行差别租金标准、统一退出管理,《意见》自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统一保障对象,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城市户籍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除此之外,长沙将整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统一设置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窗口,统一申请表格及受理审核文书样式。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颖慧

编辑:孟畅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2015/02/03/63879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