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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望城一限价商品房公共物管用房拖延一年未兑现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孟畅 2015-03-13 0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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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买的是限价房,但质量可不能限制了吧。”近日,市民夏先生反映在望城区购买的限价商品房景城御苑配套不完善,交房时应具备的小区围墙、配电室和300多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都没落实,不仅影响了小区居住环境,也降低了业主的居住品质。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市民反映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疑似出租

  “300多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至今没看到,物业办公场地也换了好几个地方。”景城御苑业主夏先生入住快满一年,他怀疑位于小区1栋2楼的物业管理用房被开发商擅自出租,“法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这已经涉嫌严重侵犯小区600多位业主的财产权。”

  除了未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自2014年2月楼盘交房以来,小区围墙至今未完工、配电房没有建成、小区门禁迟迟未启用,也成为景城御苑不少业主不愿意缴纳1.4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的主要原因。“这个价格在望城区已处于高水平,但小区环境却跟不上。”不少业主反映。

  记者调查 交房快一年物管用房还未移交

  3月9日,记者来到景城御苑,发现小区未设门禁,人员可自由出入;小区的西边围墙用简易金属板和低矮的铁网挡住,东边围墙上也贴满了广告,进门处堆满砂石。在业主谢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位于地下车库里的小区临时配电房,其主电线裸露在外挂在围墙上延伸至楼内。

  原定在1栋2楼的物业管理用房区域,大门紧锁。物业办公,却在小区马路对面。负责管理小区的康兴物业负责人严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长沙瑞凯置业有限公司确实未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听说在装修,我们也在催开发商尽快移交。”

  关于小区围墙和配电间等配套落实,则需等待电力和其他部门的协调。“预计在今年五六月会完成。”

  维权行动 望城区住保局责令开发商整改

  根据2011年望城区实施的《望城县货币安置区拆迁安置限价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望政办发〔2011〕38号),区内限价商品房总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3%。-5%。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记者从望城区住房保障局了解到,总建筑面积约7万多平方米的景城御苑,应配置约3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据了解,就景城御苑的物业、配套等问题,区政府已经召开了开发商、物业、业主的协调会。“去年年底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书,但开发商要求延缓物业管理用房移交。”望城区住保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将在近期督促开发商尽早落实。

  律师提醒 开发商无权擅自使用物管用房

  根据2009年实施的《长沙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由物管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养护,大中修及翻新改造从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物业管理用房,可由业主委员会经过协商决定其用途,而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占用挪作他用,“否则将侵犯业主利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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