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您好,我是长沙的一名普通退休工人,自己有退休工资,是长沙户口,已经离婚3年了,名下没有房产,请问我可以申请长沙经适房货币补贴吗?高先生
广厦热线回复:目前,长沙经济适用住房有两种保障方式:一是实物保障方式,二是货币补贴保障方式。根据长沙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规定,非棚户区、片区改造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只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根据申请条件,长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的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购房后每户补贴5万至8万元。
根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其中,无房户应同时符合在长沙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且无事实拥有房屋;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高先生若符合相关条件,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局进行详细咨询。记者 张洋子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