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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有“套路” 谨防被“忽悠”

来源:大连晚报 编辑:孟畅 实习生:周晔 2017-03-16 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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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大事。但是买房对多数人来说又很陌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虽然现在很多开发商已经比较正规,但仍不排除有一些“猫腻儿”在其中,如果不小心,就可能给今后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认清一些买房中的套路,就可能避免被忽悠的成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避免措施 买房时,确保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与产权面积一致,不仅要写清楚总价和面积,还要写清楚房屋单价。如果合同不写房屋单价,当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不符想追回损失时,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买方要对房屋面积有真实性的了解,应不仅仅局限于购房合同对面积的记载以及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有必要在现场勘查时做一简单测量。

  延期交房是目前最常见、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房产纠纷。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违约金。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若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可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避免措施 尽量选择口碑较好,品牌较大的开发商,这样的开发商更有保障一些,其次就是合同里约定好延期交房的赔偿等相关事项。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如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一旦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避免措施 选择品牌开发商是最好的保证。在开发商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专业的人士来检验房屋的质量;另外,可以多问下工地上的工人,如果该楼盘有熟人,也可以向其咨询质量好坏。

  开发商以销售阶段常常承诺小区规划有很多配套措施,但购房者在买房后或者交房入住后,却发现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如果开发商只办完了规划变更手续,但并没有开始实际的建设行动。这时候,被侵权的业主可以向当地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规划部门撤销开发商的规划变更许可、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建设行为已经开始或完成,这时候,被侵权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开发商停止建设,并对已被变更的部分恢复原状。对于不能恢复原状的,业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退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避免措施 是否写进合同很重要,开发商对于小区的规划的具体内容已经口头的承诺都必须写进合同才能保证购房者不会被欺骗,即使出了问题,也能维权成功。

来源:大连晚报

编辑:孟畅 实习生:周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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