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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土地违约金遗留问题处理措施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李雅婷 2017-06-29 09: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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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落实《土地违约金遗留问题处理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2017年第21次市委常委会精神,长沙市将出台《土地违约金遗留问题处理措施》(以下简称《处理措施》),此次通知是为保证《处理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处理措施》实施范围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本级未按期支付土地价款而产生违约金的宗地。实施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起90日内。

  具体措施包括:对在《处理措施》实施后30日内缴清逾期土地价款,土地违约金在《处理措施》实施后60日内缴清的,土地违约金按照应征金额的10%收取。

  对在《处理措施》实施后60日内缴清逾期土地价款,土地违约金在《处理措施》实施后90日内缴清的,土地违约金按照应征金额的20%收取。

  未在上述时限内缴清逾期土地价款和违约金,但在《处理措施》实施后90日内缴清逾期土地价款和土地违约金的,土地违约金按照应征金额的30%收取。

  实施期限内,土地受让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仍不能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依法解除与单位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废止经市政府批准的土地供应签报审批单,终止相应的土地供应(含修改土地出让合同)审批。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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