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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预约不动产登记未按时办理将追责 即日起执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馨怡 编辑:李雅婷 2017-11-27 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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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11月27日讯 今日(11月27日)上午,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布了最新的网上预约须知,须知中强调,预约申请人必须为不动产权利人,并且采用实名制。而对预约成功后不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办理的,须于预约办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失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到,此次发布公告再次强调网上预约须知,是为了让更多市民清楚了解办理流程,杜绝部分中介机构从中作梗,扰乱市场的行为。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一、预约方式

  1.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有共有人的,由其中一名权利人预约,其他共有权人不能重复预约。

  2.每个预约号只能预约一种业务,且只能办理与预约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如需办理其他业务,则须另外再提交预约申请。

  二、预约业务范围

  现暂时开通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含部分抵押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预约。

  三、预约业务办理

  预约业务优先办理,预约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按约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受理网点,凭网上预约号等待叫号直接办理业务。

  四、预约业务取消

  预约成功后不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办理业务的,须于预约办理日期的前一天16:00前取消预约,否则将视为失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请勿随意预约、取消或失约。为加强网上预约管理,取消预约的权证一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取消预约两次的,从第二次取消预约起半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失约一次的权证两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同一权证累计失约两次的将纳入失信黑名单,从第二次失约起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预约。

  2.请认真阅读网上预约的操作说明。预约申请人须按照网上预约操作说明的要求,提前准备好预约办理业务的要件材料。具体业务办理详情请查看办事指南。

  3.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长沙晚报 记者 陈馨怡)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馨怡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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