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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给业主发红包,可推广么?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孟畅 2018-01-31 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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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在南岩轩茶业蔡锷北路店,第383期《你说话吧》开谈,来自东成大厦的新闻当事人跟律师、市民、网友一起,畅所欲言,讨论市民关注的“给业主发红包,可否推广”等话题。

1月24日,在南岩轩茶业蔡锷北路店,第383期《你说话吧》开谈,来自东成大厦的新闻当事人跟律师、市民、网友一起,畅所欲言,讨论市民关注的“给业主发红包,可否推广”等话题。

  主持人语

  最近,发红包成为热词。这不,据《长沙晚报》日前报道,在雨花区西子花苑小区和芙蓉区东成大厦,业主们就收到了小区给他们发的红包。钱不多,几百元,却激起了一层层涟漪。大家在惯常性调侃“这是别人家小区”的同时,也在期盼此等好事何时轮到自己。小区是城市最基础的组成细胞之一,小区管理事关城市管理水平和人民幸福感的提升,而发红包的背后,其实又是业主自治、物业管理创新等多要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小区凭什么能发红包,有什么经验?为一探究竟,1月24日,长沙晚报第383期《你说话吧》邀请了东成大厦相关新闻当事人和律师、市民、网友代表一起,在设于南岩轩茶业蔡锷北路店的讨论现场,围绕“给业主发红包,能否推广”的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讲述 红包是这样发出来的

  谈俊(东成大厦业委会主任):我们东成大厦是一栋商住两用的大楼。以前的物业存在诸多问题,业主们被迫“自我管理”,众筹成立“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摸索自我管理方法,共同商量打理小区。到目前为止,效果还不错,两年来,在保证基本设施维护和更新之外,每年还结余了150余万元。于是,我们决定拿出十分之一的结余返还给业主。去年发的是保温杯。今年发什么呢?有人主张发米,有人主张发油,后来大家一商量,发购物卡吧,想买什么买什么。

  陈荣(东成大厦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其实,给业主发红包不是目的,主要是借此凝聚人心,让大家主动参与到大厦的管理中来。

  陈晓秋(东成大厦业主):500元你说多吗?也没多少!但是我们领完以后,很开心、很幸福。这说明,小区就是大家的。小区有好事,大家有好处。

  热议 发红包,能推广吗?

  观点一:好办法就该推广

  曾吉元(五一社区居民):发红包比发米发油好,因为发钱的话可以给业主在买东西时有更多的选择。此举应该推广,物管经费有结余,就该公布并与业主共享。将来物业方如果有难处,众业主鼎力助之即是。

  龚杰媛(斑马塘社区居民):我认为,给业主发红包值得推广,而且有一定基础。一方面,像东成大厦、西子花苑这样有发红包条件的小区,在长沙还是有不少的;另一方面,发红包的探索已经有十来年,怎么发、发多少,其实已经有经验可循,关键是要有力量来推动做这件事情。

  观点二:需量力而行,别跟风

  崔启明(东郡社区居民):发红包确实是个好办法。想要业主参与管理小区事务,首先是让大家感受到有好处,有好处才会拥护你。至于具体情况,我倒觉得不能一概而论,要量力而行。东成大厦有产业,有好的基础,所以拿得出钱。有的小区账户上没那么多钱,还要预留维修基金和各项费用,就不宜跟风。

  刘娅(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们还要注意到,东成大厦能发红包,一个重要原因是户数少。处理集体事物,每个人想法都不一样。相应的,人数越少,协商成本就会越低。而像大型的小区,动辄几千户,想要把红包顺利发下来,难度不小。

  观点三:除了红包还有其他妙招

  邹长德(宝塔山社区居民):我们讨论发红包,其实是奔着“怎么建立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主题走的。发红包至少说明,小区工作搞得好,业委会水平高,物业管家管得好,这是核心。只要大家在小区生活得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有红包发当然好,没红包也可以。

  陈恩德(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派发红包只是一个载体,它是业主在处置小区共有财产上达成共识、形成良性循环的结果,反映的是业主对自身财产权认识的提高。而在此基础上,不管是发红包还是送礼物,或者筹备资金开展活动,都可以改善物业跟业主之间的关系。

  谈俊:自从实行自我管理后,我们小区的物业费从每平方米一块六毛钱降到了一块二毛钱。这次我们也想继续降低物业费,可现行的标准其实是上次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要求三年不变。尊重这个决定,我们才选择了发红包。

  思考 发红包带来的启示

  思考一:业主要有主人翁精神

  崔启明:东成大厦的业主团队值得学习,尤其是当家的业委会,责任意识极强。我们小区也有类似情况,物业撤走了,3年没人管,眼看卫生条件越来越差,一帮热心的业主就出面成立了业委会,组织人去搞卫生。不一样的是,我们小区没有东成大厦那样的财力,无法成立单独的物业公司,于是我们就想了一招:自己去贴告示,雇用物业服务专业人员,同时给业主分担一些活。现在看来,也还不错。虽然没发红包,但小区里环境卫生搞得很好,邻居见面笑嘻嘻。

  谈俊:小区要搞成事情,业主必须有主人翁意识,当好自己的家。好比业主是主人,业委会就是当家的,物业就是管家。把这个定位搞清楚了,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次除了给业主发红包,我们还决定给物业发红包、发奖金。有的业主就讲,物业又没有在小区买房,凭什么发?我说,不对,他是我们中的一员,是家里人。你把他当成家人,他们才会尽心尽力,服务好业主。这也是主人翁精神的体现。

  思考二:物业要摆正自己位置

  陈荣:通过发红包这件事,我认为,小区物业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与其说他们是管理者,不如说是服务者。物业要全心全意服务业主,让业主真正受益。

  崔启明:用长沙话讲,我们请物业来,不是请老子,而是请帮佬倌。业主给物业发工资,物业帮助业主管理好小区这个家。我希望以后发红包的小区越来越多,因为它会鞭策其他小区的物业,让他们产生危机意识。人家发了,自己不发,业主会问:我们小区明明盈余比他们多,凭什么不发?物业要有解释。

  刘娅:给小区业主发红包,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后者明显是把业主当成赚取利润的工具。至于怎么推动物业公司给业主发红包,我认为关键是推动整个行业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刘年兵(长华社区居民):东成大厦物业的做法值得点赞,但业主的集体收益,是否以发红包或者其他方式派发给业主,不能靠物业的道德自觉,而应该有外力来推动。

  陈恩德:在推动物业水平提升上,长沙在2016年曾经颁布专门的意见,有很多高屋建瓴的举措。比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试点业主委员会采用酬金制购买“菜单式”物业服务,这是很具体的探索。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更好地约束物业公司,推出更丰富的物业产品。物业公司要想在市场生存,就必须将改善与业主的关系放在首位。

  思考三:呼唤法制意识觉醒

  刘娅:我注意到,这次东成大厦发红包不是拍脑袋决定的。业委会负责人也一直强调,这是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结果。我认为,这是一种聪明的做法,会规避很多风险。在工作中,我经常接触到业主跟物业之间产生矛盾的案例,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没有法律意识导致的。双方仅从自身感受出发,自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自说自话很容易激化矛盾。

  陈恩德:发红包能引起社会关注,是件好事。表面上看,大家是羡慕人家发钱,可实际上,人们的目光会逐渐转移到小区的公共收益上,会想着要求公开财务,要求参与讨论分配公共收益的方案。这其实也是一种法制意识的觉醒。

  陈荣:其实不只是发红包,我们物业的日常运转,跟业委会、业主大会和业主之间的权责,都通过一项项规章制度和合同进行了明确。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家都有规矩可守,做事有底气,出事了容易追责。

  思考四:要鼓励社会治理创新

  吕金达(退休教师):发红包到底好不好,会不会导致物业维修后继乏力,该不该大规模推广?这些问题现在下定论为时尚早。新生事物总有一个成长发展的过程,它往往是应运而生,而不是凭空产生。随着社会发展,一些老矛盾消除了,一些新矛盾随之产生。以前很多小区属于单位宿舍,由单位来承担物业的部分职责。现在绝大多数是商品房,业主来到新的居住环境,彼此不了解,对管理小区、维护小区运转“两眼一抹黑”,这时就出现了专门的物业公司来帮忙。而随着业主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觉醒,大家都认识到了自己是小区的主人,对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天然的话语权,这样就会对物业这个“管家”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不管是发红包也好,还是逢年过节小区组织活动也罢,都是业主和物业双方明确自身定位后,加强沟通增进感情的尝试,对这种社会治理创新,我们要多鼓励,多参与。尤其是物业要主动投身其中,推动这件事。不然,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就会在它身上有所体现。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孟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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