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德公园三期的12及14号栋统一交房,业主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有部分业主买房时听从置业顾问的介绍,多花3万块钱购买了带小平台的户型,说可以用来做阳光房,没曾想交房后准备搭建时,却被告知属于违建物,部分正在建的阳光房也被执法部门进行拆除。
“如果是违章建筑,置业顾问在卖房的时候为什么还承诺可以搭建阳光房?”“一二期楼栋都有阳光房,开发商怎么不早提醒我们?”受此影响的海德公园业主们发出一系列质疑的声音。7月11日中午,红网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县东六路的海德公园小区走访了解。
红网时刻记者 康希 长沙报道
单数楼层才有的小平台 业主“加价”购买
7月1日,海德公园14号栋提前两个月交房。购买了19层一个小三房户型的业主张先生选择立马进场装修,第一步便是搭建阳光房。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就在准备对阳光房安装窗户的时候,泉塘街道办及城管执法部门上门通知该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7月10日,执法部门对它进行了拆除。
“当时因为看中可以搭建阳光房的这个小平台,又看到一、二期楼栋的实样(阳光房),我就相信了,才想着买这个户型。”张先生回忆称,当初置业顾问沟通说要多花3万块钱购买这个带露天平台的户型。有的业主在买房时,还在置业顾问的带领下去往一、二期楼栋参观。
张先生口中的“小平台”到底是什么样子?记者发现,14号栋的小平台连结着同一楼层同一个单元的两个户型,并且这种小平台只在单数楼层出现。“光14栋应该有超过60户业主买了带小平台的户型。”同为14栋业主的赵先生介绍道。
记者还观察到,在已经入住的一、二期楼栋上,大部分的小平台上都搭建有阳光房,由此作为入户花园的延伸部分。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14栋第一户被拆除阳光房的业主,跟他一样已经在建的业主还有3户,执法部门告知称也会依次进行拆除。“如果是违章建筑,置业顾问在卖房的时候为什么还承诺可以搭建阳光房?”张先生质疑称。
销售经理称“不知情” 回应“谁承诺的就找谁”
去年1月,海德公园拿到了14号栋的预售许可证,3月份集中开盘销售。时至今日,当时负责销售的置业顾问大都已离职。
11日中午,记者与部分业主来到海德公园售楼部,当时整个营销中心内仅有3名左右的置业顾问在上班。一位自称销售经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德公园住宅部分已全部卖完,目前他只负责商业项目部分,由于新来不久,对于业主遭遇的情况并不了解。
而面对业主提出置业顾问为何承诺可以搭建阳光房的质疑,该名销售经理仅表示“谁承诺的就找谁”,也拒绝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事实上,销售经理在交谈中透露称,“像他们三期业主这样的情况(指建阳光房),一、二期都出现过,等证件全部办完了,再搞又没事,现在在风口浪尖上。”
执法人员表示配合街道办拆除海德公园“在建”违建物
“已经入住的一、二期项目也存在阳光房现象,为什么独独拆掉我们新做的?”,带着这样的疑问,11日下午,张先生等业主一行人来到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泉塘中队。
参与张先生家阳光房拆除工作的一名罗姓执法队员告诉记者,7月9日接到市民投诉后,第二天前往海德公园小区进行执法。对于小区内在建的“违章建筑”,他们首先通知了小区所在的泉塘街道办,然后配合进行拆除工作。
至于已建成的历史违建物,该执法人员表示,将通过收集证据资料,并报规划部门进行认定,最终进行立案查处,会要求违建物所有者首先进行自我拆除,没有拆除的再做进一步的执法行为。
律师意见:销售顾问的职务行为代表开发商销售意图 而非个人责任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表示,如果小阳台被确认为“违章建筑”,导致消费者当初采购该户户型使用小阳台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消费者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部分内容不合法”为由,也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小阳台的“违章建筑”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作为左右消费者是否签订该买卖合同的重要因素,开发商应该对于该合同内容的承诺负责。
此外,销售顾问对于消费者关于小阳台使用的承诺,如果是作为销售楼盘的职务行为,在指定的工作范围以内,开发商授权的销售人员,针对具体户型作出的承诺,消费者足以根据该销售顾问的承诺来判断和选择不同的户型,并且存在收费过程中开发商针对拥有小阳台的户型增加房款销售的事实,足以证明,该销售顾问的销售承诺是代表开发商的销售意图,而不是销售顾问的个人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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