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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不肯公开账目怎么办 长沙一小区业主起诉业委会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李雅婷 2019-04-11 09: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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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每年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具体支出是怎样的?对于不少小区来说,这可能是笔“糊涂账”,业主甚至都不知道小区账目长什么样。

前段时间,长沙滨江君悦香邸小区的业主,因小区未公开公共收益明细,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目前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对于业主来说,想了解小区公共收益明细,该怎么办?

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门面交纳的租金用在哪?机动车停车费收入在哪里?……这些问题,成了长沙滨江君悦香邸小区的业主们最关心的问题。4月9日上午,小区业主又聚集在业委会的门口,要求公示小区公共物业资产明细情况。有业主吐槽,“住进来5年,别说业委会的公示了,连业委会的门都没见开过。”

2018年底,滨江君悦香邸小区的13名业主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经判决,法院要求业委会公示公共收益、维修基金使用明细、车位划分等。业主刘先生介绍,判决生效后,他们根本没有看到过业委会进行相关公示,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福区法院于近日立案受理。

13名业主起诉业委会胜诉

2018年底,长沙开福区滨江君悦香邸小区的13名业主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起诉书称,作为小区业主,依法对小区公共物业资产及收益等情况享有知情权。2012年9月,君悦香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但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单位均未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公示告知义务,业主无法全面了解小区公共物业资产明细情况、公共资产使用收益及收益支出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情况等。此外,业主多次向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提出公示请求,均未得到答复。

判决书显示,开福区法院审理认为,君悦香邸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张贴公布《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小区公共区域内张贴公布小区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提供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所有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以及小区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有部分的明细及具体位置、停车费收入、广告收入)等。

13名原告如需查阅上述资料原件、相关账目情况原件、所涉领款人的签收原件、相关费用清单、涉及支出的发票原件等,被告君悦香邸小区业主委员会应予以提供,复印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4月9日上午,不少业主聚集在业委会办公室门口,等待了一上午,业委会的大门仍然紧闭。不少业主表示,业委会大门紧闭是常态。

“我住这十多年了,业委会成员我就认识一个。”业主刘先生说,他们之前向开福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说业委会负责人提交了部分材料和照片,称他们已经进行了公示,“但这些材料我们都没有看到过”。

“今天看到法院的单子才知道,2017年公共收益盈利11万余元,2016年有16万元左右,之前就只有几万元,2018年的还没有公布。”刘先生称,9日上午,他们作为代表前往开福区法院核对材料,才得知小区支出的明细,“租出去的游泳馆为什么还要我们出钱维修?”刘先生表示不解,小区游泳馆有几百平方米,还带个网球场,一年的租金才10万元,每年还要从公共收益中扣除6万维修费。包括停车场和小区内的停车位,每年只给业主看总数,“我们希望知道这些支出用在哪些地方,比如保安工资、场地维修等。”

刘先生认为,判决要求将所有资料进行公示,那么业主委员会应该要让所有业主都看到相关资料,至少在公示栏里公示三天至五天。“我们没有要求这些年的全部公示,但至少近几年的需要公示,之后也需要进行审计。”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内停车场的公共位置、游泳池等收入都属于小区的公共收益,由物业代为收取后,专款专用。“这些资料我们都提供给了业委会,业委会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公示,比如2018年节余了20余万元,一般在小区各个出入口公示10天至15天。”

对此,不少业主表示他们并没有看到过公示信息,“判决后公示过一些,但都不具体。”

其他案例

财务支出不透明多个小区物业被起诉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长沙发生多起因小区财务支出不透明、不公开引发的官司,多家小区的业主陆续将自己小区的物业等诉至法院。

2018年1月,因物业不公开账务收支、不公布公共收益,未及时履行《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等,长沙市开福区山语城小区业主就将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及时履行《物业服务管理协议》,对违约部分及时进行整改。

不过,也有小区会积极进行公示。以长沙金色比华利小区为例,两年前,因原物业公司的合同到期,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不再续约。业委会建立了服务中心,开启小区的自行管理模式。该小区2018年收支公示显示,公共收益和物业费共计500多万元,结余190多万元,支出的每笔费用记录,都按季度公开。收益公开透明,结余款返给业主,这样一来,物管费收缴率进入了“良性循环”,也促进了小区公共设施建设。记者周凌如

小贴士

业主如何维护知情权

根据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小区业主作为小区共有权利人,对涉及小区的共有权利有知情权。若物业管理存在不合理现象,业主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权。一是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公共区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决定该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二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罚、纠正。三是联合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或请求对公共区域的收益进行分配。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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