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施工进入冬季“特护”期 长沙将开展工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 编辑:李雅婷 2019-11-27 17:38: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1月27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冬季是施工的“特护”期。入冬后,混凝土配合比、拌合物等有哪些具体要求?高处作业有哪些危险需要防范?……日前,为确保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质量,有效防范因恶劣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长沙市质安站”)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冬季施工安全防控、冬季施工质量管理以及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部署。

进入冬雨季,低温雨雪和雾霾天气将增多,不利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通知》表示,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的工作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针对冬季施工安全防控方面,《通知》明确,深基坑、高边坡、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含矿山法、盾构、顶管)等工程要将防中毒、防坍塌等作为防范重点;严格把关脚手架、模板支架搭设用的钢管、扣件及构配件材质,加强架体搭设质量的检查,确保立杆间距、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等构造措施满足规范及方案要求;落实流动式起重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及作业前安全检查,加强吊索具安全性能检查,尤其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防冻、抗大风、防倾覆、防坠落能力;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遇到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禁强行组织施工;施工现场按规范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加强宿舍区域用电安全管理,严禁出现因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用电超负荷情况等。

针对冬季施工质量管理方面,《通知》对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用保温及屋面防水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均有具体要求。如混凝土工程方面,《通知》要求,用于冬期施工混凝土的粗、细骨料中,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冬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施工期间环境气温、原材料、养护方法、混凝土性能要求等经试验确定,并宜选择较小的水胶比和坍落度。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预拌混凝土或需远距离运输的混凝土,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可根据距离经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宜低于15℃。大体积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混凝土浇筑后,对裸露表面应采取防风、保湿、保温措施,对边、棱角及易受冻部位应加强保温。在混凝土养护和越冬期间,不得直接对负温混凝土表面浇水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进行外,尚应增设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件。

此外,冬季是雾霾的多发季节,《通知》要求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建设项目切实做好扬尘防治“8个100%”。

“各质安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冬季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落实冬季施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设项目落实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及本文件通知要求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长沙市质安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要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对不认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立即上报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不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严格按照“四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原则,限期整改到位,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附件:

长建质安【2019】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doc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徐同蕾

编辑:李雅婷

本文为房产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fdc.rednet.cn/content/2019/11/27/626396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房产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