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日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长沙市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及公寓式住房为主,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和规定,按照不低于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全装修交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租住需要。
上述办法所称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是指以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改造存量住房为供应方式,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租赁型住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策性租赁住房在办理出租前,租金标准需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备,租金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市场租金的50%至70%。
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8月13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至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22271794@qq.com,联系电话:8866506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李
编辑:孟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