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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房|小区外立面脱落砸中行人,究竟是谁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通讯员 何本侃 编辑:李雨沁 2021-06-02 17: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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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撰过程历经几代人,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7编正文,以及附则,共1260条,涉及每个人从孕育到死亡的所有方面权益,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与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不同,民法典则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民事活动,大至合同签订,小至缴纳物业费,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作为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民法典的编纂可谓牵动各方神经。

那么,首部《民法典》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

今天,红网楼市TV《法眼看房》栏目邀请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杨志伟律师来为大家答疑解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今日分享的主题是:小区外立面脱落,究竟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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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2021年3月22日晚7时许,上海市黄浦区西凌新村小区一栋高楼的外立面突然脱落,一名路过女子被砸中不幸身亡,事发后,大楼周边已被封锁。

【法律规定】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14条规定和行业惯例,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外立面保修时间一般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要解决外立面该由谁来维修这个问题,需要先搞清楚责任主体是谁。《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273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住宅楼外立面属于整栋楼的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须共同承担维护墙体的义务。

【律师建议】

外立面脱落问题,就像一个随时会爆炸的“炸弹”,一旦砸伤人,后果不堪设想。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在保修期外的,因住宅小区房屋外立面属于共用部位,归业主共有,若造成他人损害的,业主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维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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