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集体公布了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具体细则,对调整范围、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9月25日起银行将主动批量下调
从四大行发布的情况来看,定于9月25日起集中批量调整。
具体来看,工商银行明确,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存量房贷,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
农业银行方面表示,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也称,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
建设银行称,2023年9月25日,该行拟对符合公告相关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
调整幅度根据放贷时间而定
新政出台后,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幅度无疑是大家最为关心的内容。
从四大行公布的操作细则来看,银行将根据客户的放贷时间,按照三个不同时间段分别进行调整,最低可调至当时全国房贷利率下限。具体的三个时间段为:2019年10月7日及以前,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15日及以后。
以建行为例,浮动利率贷款调整方式为: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也就是说,在不同时间段发放的贷款,此次利率下调的幅度将是不一样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四大行均表示,需要先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贷款利率,才能进行调整,否则无法调整。
“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需主动申请
近期,多地已经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客户在办理贷款时是非首套住房,但当前已符合首套房标准的,能否调整?从四大行发布的操作细则来看,经申请可以进行调整。
中行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该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中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建行表示,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工行的规定则是,“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农行的规定也大同小异,“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需要客户线上或者线下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李雨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