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7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2月16日,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方可转让”。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分析称,自去年以来,惠州已多次进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优化,继4月惠阳、大亚湾区域取消限购,8月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降至20%,11月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成功落地之后,今年开年以来多家银行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9%,最低执行3.8%。本次更是将执行近6年的限售政策持续优化,将限售年限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1年。
他还提到,从本次因城施策缩短限售时限来看,将有利于促进次新房的流通速度,同时有助于释放换房需求,大大提高了市场活力,为市场持续注入信心。但短期内也会造成大量的次新房涌入市场,对二手房市场形成一定冲击。从长期看,有利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需求释放,促进新房及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来源:央广网
作者:门庭婷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