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记者 安垚)据郑州市房协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0日,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全面开展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 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
公告显示,郑州市于2024年4月20日在金水区、郑东新区正式启动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支持更多的市民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实现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吸收采纳换房群众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相关事项予以调整。
公告提出,全面开展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即日起取消试点期限和试点区域。在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等市内八区全面开展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
公告还提出,调整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条件。调整后,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房屋需满足房屋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20年;房屋坐落区域为市内八区,优先收购三环内房屋,三环外房屋需满足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等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等条件。
公告明确,提供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条件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等;二是房屋位于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
来源:央广网
作者:安垚
编辑:李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