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小区物业管理,大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改善了我们的居住环境,但是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也影响了居民生活的和谐稳定,当我们面对物业服务纠纷时,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吧。
案件回顾:
日前,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委书记留言称,“因未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设置电梯门禁卡,管制业主回家”。据了解,因业主未交物业费,小区电梯设置“梯控”控制业主出行的现象,在多地均有出现,引发了很多业主投诉。
观点讨论:
有物业公司表示,之所以采取这一做法,也是逼不得已,“有的业主一直拖欠物业费,让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受到影响”。而业主却表示,不交物业费是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设置梯控或者断水断电——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经常因为物业费的交纳问题陷入恶性循环,形成僵局。
法官提醒:
电梯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每一位业主都享有对电梯的使用权,对于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催交,设置“梯控”的行为会影响小区的和谐稳定,若业主因此受到利益侵害,物业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整理自检察日报正义网、山东高法官微)
来源:红网
作者:李雨沁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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