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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取消公摊!明年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面积计价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李雨沁 2024-12-12 18: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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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2月12日讯(记者 康希)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销售将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价。

明年落地!实施“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今年8月,衡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针对上述举措进行过探讨。2025年1月,该举措将正式落地。

《通知》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同时,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列分摊情况: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湖南首个宣布全面推行“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

房屋面积“所见即所得”,是购房者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近两年,市场中“零公摊”户型日渐增多,全国多个地方也在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模式。

湖南省内,此前湘潭市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衡阳此举则意味着它将成为省内第一个宣布全面推行该方式的城市。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各地加快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其中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成为地方探索商品房销售的新方向。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不管是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还是按建筑面积计价,对购房成本并没有太大影响,本质上是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的差异,对房价的影响整体较小,但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利于购房者更直观地了解实际价格,有利于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来源:红网

作者:康希

编辑:李雨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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