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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一问一答系列②丨物业交接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谁履行备案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黄怡萍 2025-09-22 1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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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9月22日讯(记者 岳瑾)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对于提升长沙城市品质、构建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红网联合长沙市住建局聚焦市民关注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推出物业管理热点问题一问一答系列,进一步普及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广大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问题1:建设单位如何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是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在物业项目交付使用前由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特殊情况下经相关部门批准,也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问题2:何种情形建设单位可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答:同时符合下述情形时,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问题3:建设单位在物业承接查验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建设单位不得凭借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物业买受人的权益;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不得与物业服务企业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拒不履行承接查验约定义务。

问题4: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谁所有?

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问题5:物业交接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谁履行备案手续?

答: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交接后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及有效保障业主权益。

附:长沙市各区县(市)及市级物业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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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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