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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6月15日前部分二手房过户手续可按原政策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2017-05-23 13: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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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6月21日前,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预约已达到5000余户!5.20新政实施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排起了长队。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为妥善解决新政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经过长沙市政府批准,2017年5月20日之前已预约成功的市民,可于6月15日前按预约时间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若未取得预约单,但是可提供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证明(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流水)的市民,也可于6月15日前,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

  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透露,5月22日新政实施首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点都聚满了前来办理、咨询的市民,严重影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考虑百姓实际诉求,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人,收集新政实施后二手房转移登记存在的相关问题。

  “5.20新政实施前,该中心的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已经预约到了6月21日。”据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文德勇介绍,经该中心统计显示,受新政限制不能办理转移登记但实际上已完成二手房交易尚未办理手续的客户达5000多户。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买方已支付购房定金、买方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买方已支付购房全款、买方已支付首付款且银行贷款审批中或已完成审批、买方已帮卖方还清按揭等多种情形。

  5月22日下午,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召集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就收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方案,立即呈报长沙市政府。

  今日,经过长沙市政府批准,明确了2017年5月20日之前已预约成功的市民,可凭预约单等资料于6月15日前按预约时间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若未取得预约单,但是可提供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证明(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流水)的市民,也可于6月15日前,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

  特别提醒,对已取得6月15日-6月21日之间预约单的市民,请交易双方带好相关证件和资料,于6月15日前到网点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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