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20年,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之快是惊人的,但在这惊人的速度背后,一些地方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颇受关注,如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问题、工业用地扩张过快问题等。这都反映出目前我国“物”的城镇化规模和速度远远超过人的城镇化。
人、土地、资金是城镇化的三个要素。土地、资金是为改变人的生存发展方式服务的,城镇化说到底是让农民转变为市民,融入现代城市文明,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这就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但在现实发展中,地方政府紧盯着的往往是钱与地,而作为城镇化主角的农民的权益常被忽视,结果是许多地方的城镇化更多的成了土地的城镇化。
毋庸讳言,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用地的无限扩张,很大程度上源自政府的卖地冲动及扭曲的政绩观,也源自获取土地的低成本。有专家指出,我国城镇化的制度基础,包括三大支柱(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经由行政审批设立城市以及唯有国有土地才可合法出让)和一把利器(征地权),总的特征是高度的行政权主导或政府主导。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旦被划入城市范畴,在法律上就成为国有土地;从农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唯一合法的通道就是带有行政强制性质的征用或征购;最后,究竟多少国有土地可向市场出让,也由政府决定。政府往往能以低价征得农民的集体土地,然后以高价出让给厂家、商家,这就是所谓的“土地财政”。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借城镇化大规模圈地囤地,就是看中了其中的巨大利益。我们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中,不时有反映政府强征强购农民承包地问题的。此外,为求政绩,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客观实际需求和承载能力,盲目招商引资,上大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土地利用低效、粗放程度不断恶化。见“物”不见人,“鬼城”频现,成为我国城镇化浪潮中的一大怪象。
盲目追求土地城镇化的另一恶果就是债台高筑。巨大的财政负债迫使一些地方政府更依赖于卖地换钱,以致形成恶性循环。大量城市有一半甚至2/3的城市建设资金都来自土地出让。审计署的调查显示,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大概有40%左右要靠土地收入偿还。
近日,国土资源部官员撰文称,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要转移1400万人,用地287万亩。如果城镇化率达到80%,至少还需要8000万亩土地。而资源总量短缺是我国的现实国情。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域国土上,宜居生产空间只有约300万平方公里,而适宜大规模、高强度开发的土地仅约180万平方公里。另一方面,13亿人口要吃饭,粮食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
鉴于此,土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及城镇化中土地利用低效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破解之道在于加速土地制度的改革。有专家认为,如何在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增值收益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城镇化的积极性,将关系到整个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进程。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曹文飞 实习生:邹双